老夫入行以來所接受的教育和對抗生素的認知,如需要服用抗生素,都必須完成整個療程,以減少細菌產生抗葯性的機會。
這不單是老夫的認知,無論世界衛生組織(WHO),美國的疾病控制中心(CDC),澳洲,加拿大等地方都有相關的指引,英國更把有關知識納入中學的課程。
但本年七月在英國醫學雜誌(BMJ)中的一篇研究文章,對抗生素療程的說法引來天翻地覆的辯證。英國專家認為規定完成整個抗生素療程的觀念,才是細菌產生抗葯性,惡菌橫行的罪魁禍首。有關研究指出,無證據顯示提早停服抗生素跟細菌變種有直接關係;相反研究指出,細菌面對抗生素越久,產生抗葯性越強。專家更呼籲停止傳遞[完成療程]的訊息,指出 [病人只要覺得好了,還是停止繼續服用抗生素為妙。]
關於病菌產生抗葯性的原因,當中提到目標選擇(Targeted Selection) 和附帶選擇(Collateral Selection)的理論。少數細菌如肺癆菌,淋病菌等的抗葯性產生是目標選擇外,大多數的惡菌形成都是基於附帶選擇。為減少[附帶選擇]的抗葯性產生,還是用葯時間越短越好。
詳情不說了,有心人自己看附件好了。
老夫認為這才是科學,科學就是可以隨時被推倒的,可是幾十年根深柢固的理論霎時被顛覆了,又情何以堪呢?而何時可停服抗生素,是基於病的人的主觀感覺和決定,病人至上,真是大快人心。
[抗生素抗葯性對美國的威脅, 2013](Antibiotic Resistance Threats in the United States, 2013)https://bwcwj03.blogspot.hk/2013/09/2013antibiotic-resistance-threats-in.html
進退唯艱 抗生素 https://bwcwj03.blogspot.hk/2010/12/antibioti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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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2日 星期五
學而不及,猶恐失之
又要為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登記護士轉註冊護士課程]做一年一度的臨床全人護理評估(Total Patient Care Assessment),老夫第一個評估就在風風兩雨中的聯合醫院進行。
結果,應該歷時五小時的評估,不足一小時便被腰斬了。
一開始,學生在交代病人情況時便露出馬腳,要點交代得馬虎不利落,更甚的是對醫學上好幾個簡稱如ERCP,PTBD,MRSA,ESBL都不認識。
問題在(一),明知要交更要被評估,竟然不主動去查找答案(二)不知這些簡寫所謂何物,又怎會對病案了解(三)不了解病案,又怎去制訂全人護理計劃,怎去護理病人。單是這病案交代,便足以令評估不及合格,但老夫宅心仁厚,還想給學生一個機會。
每位學生在評估前都有專責老師作臨床指導,這老師有否失職?
評估繼續,只見學生在接觸一個需要作[接觸傳播防護措施](Contact Precaution) 的病人後,沒洗手便又去護理另一病人,這下子老夫當機立斷,即時腰斬評核試,召見學生解釋及與予不合格。
可能是做慣登記護士不用腦,習慣流水作業式的工作;也不思進取,無求知的精神。醫護這行業日新月異,不願學習新知識,苟日新,日日新的話,一定會落後,只會害人累己。
ERCP: Endoscopic Retrograde
Cholangio-pancreatography 內視鏡逆行膽胰管攝影
PTBD: Percutaneous Transhepatic Biliary
Drainage 經皮經肝臟膽汁引流
MRSA:
Methicillin Resistant Staphylococcus Aureas 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
ESBL: Extended Spectrum Beta-lactamases 超廣效β-內醯胺酶
2017年3月13日 星期一
伊院開錯腦
老夫在伊院腦科工作七年,從未遇過左右不分,應開右腦但開錯左腦的事故。
女病人右頭顱內動脈血管瘤出血,病況不可以說不嚴重。病人入院,詳細的身體及腦神經檢查是不可或缺的。粗略來分,右腦控制身體的左半部,左腦控制身的右半部。病灶在右面,身體左半部份自然備受影響,無需腦外科的專科醫生,就算是實習醫生,也很容易診斷為右腦顱內出問題(伊院腦外科是不收實習醫生的)。醫生會不看病歷,不看病徵,單看造影嗎?電腦掃描等造影只不過是更精準地顯示出病灶的位置,高永文所謂的[錯誤來自源頭,醫生看病人造影檢查時已看錯左右]不攻自破。
不是強調團隊精神,不是強調交叉核對嗎?怎可能一人決定一切?其他醫生呢?護士呢?他們去了裡?都是專業人士,都是有識之士呀!怎可能左右不分?只要仍有一個人有警覺性提出質詢,意外便不可能發生。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什麼暫停核對程序(Time Out),都是交功課的門面功夫,老夫覺得是整個團隊的責任,人人都得過且過,人人都少做少錯,更多的政策和程序都是徒然。
不過是一個人的大意,便戳破了醫管局的神話。
高永文雖是骨佬(骨科專科),但這只是醫科的ABC,他竟然也不大了了,看來他的醫術也不怎高明。濫竽充數,不懂行政,不擅行醫,可以休矣。
女病人右頭顱內動脈血管瘤出血,病況不可以說不嚴重。病人入院,詳細的身體及腦神經檢查是不可或缺的。粗略來分,右腦控制身體的左半部,左腦控制身的右半部。病灶在右面,身體左半部份自然備受影響,無需腦外科的專科醫生,就算是實習醫生,也很容易診斷為右腦顱內出問題(伊院腦外科是不收實習醫生的)。醫生會不看病歷,不看病徵,單看造影嗎?電腦掃描等造影只不過是更精準地顯示出病灶的位置,高永文所謂的[錯誤來自源頭,醫生看病人造影檢查時已看錯左右]不攻自破。
不是強調團隊精神,不是強調交叉核對嗎?怎可能一人決定一切?其他醫生呢?護士呢?他們去了裡?都是專業人士,都是有識之士呀!怎可能左右不分?只要仍有一個人有警覺性提出質詢,意外便不可能發生。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什麼暫停核對程序(Time Out),都是交功課的門面功夫,老夫覺得是整個團隊的責任,人人都得過且過,人人都少做少錯,更多的政策和程序都是徒然。
不過是一個人的大意,便戳破了醫管局的神話。
高永文雖是骨佬(骨科專科),但這只是醫科的ABC,他竟然也不大了了,看來他的醫術也不怎高明。濫竽充數,不懂行政,不擅行醫,可以休矣。
2016年12月23日 星期五
道不同不相為謀
上星期還只是說[思退],豈料今天已成為事實。又失業了,老夫今天向院舍辭職,因仍在試用期,一星期後生效。下星期上班該無所事事,面壁五天。
以老夫性格,退了休就不該再工作;無須大義凜然說理想,但接受聘任之餘,也該做得開開心心,有違自己意願,不合自己原則的工作,不做也罷。
導火線是肺癆病,即肺結核。事緣前天傍晚老夫已放工,院舍接到容鳯書診所的電話,說一院友的痰液塗片顯微鏡看不到有抗酸性菌(sputum smear x AFB),可是痰液培養卻顯示出肺結核菌 (sputum culture x AFB)。老夫管理傳染病隔離病房近十年,一聽報告便知龍與鳯,立刻電話指示把這院友隔離。
根據衛生署的指引,所有患上空氣傳播疾病的院友,都要送院治療,直至化驗檢查為陰性時才可回院舍生活。老夫於是指示護士安排院友到急症室。此時剛好有聯合醫院的到訪醫生(visiting
MO)在,便請求她寫轉介信,怎料她知道痰液塗片是陰性,便說這並不是開放性肺結核(open TB),無須送院。
此路不通,護士便電話聯絡院長請求指示 (院長也是醫生),豈料換來的是同一決定,痰液塗片是陰性,並不是開放性肺結核,無須送院。
老夫知道此決定後,頓感無能為力。以老夫的認知,基於很多原因,痰液塗片找抗酸性菌的成功率不高,有百分之五十的機會是看不到抗酸性菌。為增加準確度,通常做法是要連續做三個樣本,每個樣本的採集最少要相隔八小時;而痰液培養的結果是更有診斷性的。換句話說,就算塗片是陰性,如果痰液培養是陽性,也可以診斷為患上活動性肺結核 (active TB)。奇怪的是無論世衛或美國的疾控中心(CDC)都不用 (open TB) 而只分類為潛伏性肺結核 (latent TB) 和活動性肺結核 (active TB)。
更可笑的是院舍比較像樣的,有抽氣通風較好的所謂[隔離室]己安排住上女院友,嫌煩下也不作相應調配,而把這[不是開放性肺結核]的院友安排到四面是牆,無抽氣不通風連窗也無一個的[隔離室]過夜。
一宿無話,昨午開會時,院長仍堅持此院友並非患上開放性肺結核,無須送院留醫,老夫不得不反駁他,並付上醫學文件作證,院長只看不語。
下午,安排院友到診所覆診,診所二話不說,送他入院留醫。事有湊巧,入住的竟是老夫以前管理的隔離病房。今午,老夫打電話到病房探聽,證實了院友是患上活動性肺結核,而在伊院做的痰液塗片檢查也呈陽性。於是老夫把這消息轉告院長,順道遞上辭職信。老夫以一護敵二醫,雖又贏一役,可又掉了崗位。
在這上班不過月餘,卻一而再,再而三的遇到不符合自己標準的做法,加上院長的顢頇,老人院係咁既,無謂再摶了。不知為什麼,這個多月老夫身心俱疲,又不是什麼體力勞動的工作,卻沒一天不累,大概就是受這些無形的壓力所影響。
不做了,一可明哲保身,二可保命,算得上是上上的抉擇。
近日幾件宗事件,大概只是冰山一角吧,可已足以反映出護養院的水平,更可以看出部份醫生的質素,盡信醫不如無醫,信乎?
2016年12月15日 星期四
因循
那一天,院舍有老人家坐輪椅時跌倒,弄個四腳朝天,當值護士第一時間做的竟然不是去護理檢查這老人,而是拿出手提電話拍照作紀錄。
這照片作附件跟意外報告一起送到老夫處,老夫不明所以看傻了眼,想不通拍這照片的目的,是要證明老人坐輪椅時跌倒?
這照片唯一的作用是顯示出護士的無知與涼薄。追問下,答覆說這是院舍一向的做法,老人院係咁既。事後當然被老夫教訓一頓。
今天,有一老人投訴護士派錯藥水,份量也多了。這老人飲的藥水是 Mylanta 胃藥,這藥水的顏色與氣味易認,護士檢驗後證實沒有派錯,份量也是正確,但老人喋喋不休的罵過不停,不聽解釋,護士說反正她不信,建議叫救護車送院檢查,老人自然不肯;當值主管護士氣上心頭,打電話到老人的女兒家,告訴前因後果,並徵詢女兒的意見,問是否願意送老人家到急症室檢驗,這樣的事,不問也知答案。幾小時後,負責準備藥物的護士竟舊事重提,說要送這老人家到急症室驗血兼抽胃液化驗,要還個清白,當值主管護士跑到老夫的辦公室報告,言外之意要老夫支持她們的決定。老夫知道此事後登時拍案叫絶,驚嘆不已。
這是什麼撈什子的護士,喝了幾毫升Mylanta,驗血可驗出什麼花樣?幾小時前喝了幾毫升Mylanta,抽胃液又可驗出些什麼?事主是老人家,老人家完全有權拒絕作任何檢驗,送她到急症室又有何作用?救護車是護士叫的,老人家根本不想到醫院,可以不理啋不上車,當值主管護士還言之鑿鑿的說若老人家不肯上車,要她自己跟救護員說明兼簽字拒絕。老夫就是一點兒也看不到護士叫救護車的道理何在。這樣做除了理虧,還有濫用急症室,可決還不了清白。
最後可能要面對的還有家人的投訴,這樣的[病人],毫無迫切緊急可言,極有可能被定為第四五類別,要在急症室等幾個小時。把一無病的老人弄到醫院折騰幾小時,再加上陪診員工的費用,家屬不投訴才出奇。
以老夫的功力,要解決[派錯葯]的問題易如反掌,可真的不知怎去面對把老人家弄到急症室的投訴。
跟護士們說道理講邏輯,可是都聽不入耳,只換來一句答覆說這是院舍一向的做法,老人院係咁既。
2016年10月1日 星期六
醫生不是救世主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昨天蘋果日報有一綜新閒,報導的是仁安醫院兩醫生簽紙替病人做白內障手術。
老夫擱筆多時,可是見到這新聞不禁技癢又要大抒己見。
報導中簡單幾句,[仁安醫院],[白內障手術],[癡呆病人無家屬簽同意書],[由兩醫生簽紙],便足以顯露出那兩個醫生的自大, 傲慢和無知。
做手術簽同意書是一項保障醫生,同時也維護病人權益的程序。有關簽署手術同意書的正確做法,行內人大都是蕭規曹隨,並無認真瞭解。正常情況下,問題不大,但面對特殊情況時,要不是像這兩位醫生般馬虎從事胡作非為,便是不知所措。
原則上,同意不一定要白紙黑字,口頭協議也是有效的。1984
年亞洲電視跟無綫電視口頭協議聯合洽購1988年漢城奧運會香港地區的播映權,但亞視於1987年宣布奪得漢城奧運會獨家轉播權,引起無綫不滿,入禀法院指控亞視違反協議,最後亞洲電視被英國樞密院判敗訴,此案例證明了口頭協議的法律效力。話雖如此,但口講無憑,要指證一個人曾口頭說過同意過些什麼並不容易,還是白紙黑字較實際。
在醫院裡,一般簡單少傷害性的檢查,比如量血壓,探熱,用聽診器聽體內的聲音,以至抽血,都是用默許法(Implied Consent),告知病者將要做的程序,病人不表反對,尋且表現合作,便算同意。可是一些比較高危的,如開刀做手術,如支氣管鏡檢查等侵入性(Invasive)的檢查,以至要注射顯影劑的造影檢查等,都要病人簽同意書(Written
Consent)。一些敏感的檢驗,如抽血驗愛滋,更必須得到病人的同意。據說,現在要用器具束縛病人,也要病人家屬簽同意書。
可是,誰可以簽同意書呢?小孩可以嗎?香港法律並無訂明多大年齡所簽的同意書才有法律效力。一般的要求是簽者必須神智正常,有分辨能力,明白檢查或手術的目的及過程,知道箇中利弊和風險,副作用和併發症等。但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病患,比若未懂事的小孩,此次事件中的癡呆病人,精神病患,昏迷人仕等,便需父母
(Parent)或監護人 (Guardian) 簽署同意書,或得法官的授權 (Court Order).;監護人 (Guardian)者,更是經法庭指定的機構或人仕,而非人云亦云,自以為是的監護人。香港醫護在實際執行上,很多時也會隻眼開隻眼閉的,讓較親的家屬簽同意書。
在生命尤關,急不容緩的情況下,卻又找不到合法的人簽同意書時,才會由兩位醫生簽紙(Sign by two Medical
Officers)證實及記錄手術的重要性和急切性。非關生死可以暫緩的手術,如新聞中的白內障手術,法律上應該等家屬簽署或向法庭申請,而非自以為是救世主,說要做便要做。
這宗新聞有兩個無人提及的疑點:(一)仁安是私家醫院不是善堂,替病人做了沒有家屬同意的手術,誰付賬?先斬後奏, 打死狗講價?這兩個醫生也許不知[由兩醫生簽紙]的原則,也不該利慾昏心至不擇手段吧。老夫猜想,醫生與家屬間也許還有些不可告人之事未洩露。(二)護士誇言是病患的倡議者代言人(Patient Advocate),護士對簽手術同意書的指引,一般比醫生熟悉,病房的護士和手術室的護士,此次可有對醫生作出規勸,據理力爭?或是跟這兩個醫生一樣的無知?香港護士書讀多了,學士碩士博士比比皆是,護理為何衰落如此,老夫真的很無奈。
醫生扮演救世者的角色,未必是好事,行內人如不認識耶和華見證者(Jehovah’s
Witnesses)對接受輸血的立場,跟醫護的衝突和法庭的案例,那見識未免太少了。
2016年3月16日 星期三
學生自殺
幾天過後,想不到又添新鬼,也衍生了[不自殺契約]這新話題。
突然間,坊間似乎多了不少[專家],對學生自殺這話題意見多多偉論百出,卻莫衷一是。老夫不知這些[專家]曾經做過什麼研究,會見過多少有自殺傾向甚至嘗試過自殺的人。單憑幾頁資料,以至主觀想當然便侃侃而談的,相信大有人在。
要真正了解自殺的成因和患者的心理,不是一時三刻的事;要幫助或治療有自殺傾向的人,更是談何容易。那些社工,醫生,如果不是受過專門訓練,對自殺的認識,比我們這等普通人強不了多少。
就算是精神科醫生,心理專家,判斷[自殺傾向]也屢有失手的時候。有自殺傾向的住院病人經治療後被認定己解決問題可以出院,甫出院或出院不久便故技重施,自我了結生命的個案也不少!
有人說病可分為[醫得好的]和[醫不好的]兩大類;老夫認為自殺的人也分兩類:[有精神病的]和[沒有精神病的]。
[有精神病的]會有幻覺(hallucination),很多時就是這些幻覺指使他們尋死;[沒有精神病的],自殺的成因多的是:健康,經濟,情感,社會及家庭各種壓力等等,因人而異。很多人會把心事收藏得很好,不容易鑑貌辨色;也有人會形於儀表,甚至會向他人透露自殺的想法。無論如何,親人,尤其是同居的家人,多多少少都該察覺到一些蛛絲馬跡吧。
老夫想,如果這二十多位學生有街頭掟磚的氣概,像年初旺角參與[暴動]的年青人般,把不滿怨懟抑鬱無奈和憤恨都發洩出來,那枉死城中便會少了這些鬼魂。可是他們的家人,社會的賢達會體諒他們的[暴力]行為嗎?說說吧,這根本是南轅北轍截然不同的兩類人,性格使然,命運使然。
這樣頻密的學生自殺事件,江湖中自然鬧得沸沸騰騰,教育局於2015年更新的[學校處理學生自殺問題電子書:及早識別、介入及善後]中的[不自殺契約],更被廣為宣掦大事撻伐,被嘲諷為天下大笑話。老夫認為現行的香港教育狀況,要學校處理學生自殺問題,無疑緣木求魚。至於對[不自殺契約],大多數的批評都是行外人主觀的意見。
無疑,[不自殺契約]在行內也有過不少辯論,反對的理由大都是指這契約無法律效力;契約不能保證簽約人不自殺;契約會使醫護人員大意而疏於進行全面的自殺危機評估;契約會被濫用因而代替了全面的自殺危機評估;病患心智未必有能力進行契約簽定;質疑病患的誠信;契約會減低醫護的觀察力及警覺性;契約的效力並無可信的研究及資料分析支持。
老夫認為反對的理據並不怎樣充分,對[不自殺契約]有認識的都知它只是一份非強制性的同意書,不具法律效力;契約更不可能取代了詳細評估及治療,契約只不過是其中一種輔助工具;所有自殺傾向的病人都必需經過專業的徹底評估和適時的治療;契約不能保證簽約人不自殺,相信世上沒有一種十全十美防止自殺的方法。
[不自殺契約]可以作為醫護和病患的一道橋樑,表示關懷,引出話題,說出感受和設立共同目標,建立和眭關係;憑著觀察病患對這契約的看法及態度和簽約的意願,為自殺危機評估作出參考。
教育局為學校訂制的[不自殺契約],老夫敢拍胸口說是多此一舉,學校中根本無人有能力有本事利用這契約防範自殺悲劇的發生。
待老夫曲解壇經的[有情來下種,因地果還生],土地貧瘠,污染,下了種子又如何?會開花結果?開花結果又如何,果實會長得好?政府,社會,家庭,政治,經濟,民生,教育,都是學生土壤中的養分,任何一方面出了亂子,都不利學生的成長。上醫治未病,等到有自殺傾向才著手處理治療,已淪為下醫貨色矣。
2015年11月20日 星期五
藥理學(Pharmacology):基本概念(十)藥物毒理學 (Toxicology)
藥物毒理學 (Toxicology)
毒理學是研究化學物、物理和生物因素對人體和生態的損害與機制,以及中毒的預防、診斷和救治的科學
毒理學的分類非常複雜,可從不同角度分類,不完全一致。藥物毒理學比較注意的有靶器官的研究,如肝臟毒理學,腎臟毒理學,神經毒理學等等;機制研究的有細胞毒理學,遺傳毒理學,生化毒理學等;
從效應方面看,與藥物有關的大致上有:影响胎兒發育的致畸效應 (Teratogenic);引致基因變異的誘變效應 (Mutagenic) 和引起細胞變異,致癌的致癌效應
(Carcinogenic)
藥理學是一門高深複雜的學問,任何一個題材都不是老夫能力所及,老夫不自量力班門弄斧,藥理學基本概念寫了十講己江郎才盡,就此停筆。
對藥理學有興趣的,要更深入的,大家自己繼續努力吧。
藥理學(Pharmacology):基本概念(九)藥物治療學 Pharmacotherapeutics
藥物治療學 Pharmacotherapeutics
藥物治療是指通過使用藥物消除或控制病因,緩解或治愈疾病,預防疾病發生或復發,焦點是要提高患者的生活質素。
原則:
1 確定適當的劑量,療程和用藥方案,使藥物的作用能適當發揮
2 明確診斷,以病情的實際需要,選擇適當的藥物治療方案
3 不會因為患者的要求,自身的利益,保護性行為而處方過大劑量,過長療程,過度用藥,無病用藥,輕症用重藥
4 合理使用藥物,考慮藥物本身的特有性質和不良效果,使用質量有保證的藥物,保證患者用藥安全。
療法:
因應不同疾病與病情,使不同的治療方案,例如予急性心臟病,中風患者急性療法 (Acute Therapy);對血壓高,血脂高的給予維持療法
(Maintenance Therapy);糖尿病患,貧血的予補充療法 Supplementary / Replacement
Therapy);給末期癌症病人作出舒緩療法 (Palliative Therapy);失血過多,缺水的予支持療法 (Supportive Therapy);防疫注射,手術前注射抗生素是預防療法
(Prophylactic Therapy)。
監控:
要定時監控某些藥物在血漿中的濃度,目的是確定其血中治療水平或中毒血濃度。抗生素慶大霉素 Gentamycin,抗癲癇藥癲能停 Dilantin等便是常見要監控血中含藥濃度的藥物。
除此之外,藥物療效及不良反應,病患對藥物的反應(包括藥物依賴及耐藥性),病情進展也需要密切監察,不可疏忽。
使用藥物時,對孕婦,肝功能或腎功能失調,有藥物過敏的,更需小心考量。
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藥理學(Pharmacology):基本概念(八)藥效學 (Pharmacodynamics)
藥物動力學 (Pharmacokinetics)是研究人體對藥物做了些什麼,那麼藥效學 (Pharmacodynamics) 便是研究藥物對人體做了些什麼,這包括藥物跟受體 (Receptors),化學 (Chemicals),酶素 (Enzymes) 和非特異性 (Nonspecific) 的相互作用 (Non-specific)。
要明白藥物對人體的作用,藥效學這部份要比較詳細解釋,輔之以例子,老夫資質所限,真怕會力有不逮。
受體 (Receptors)
許多藥物是通過和細胞表面 (細胞膜 Cell Membrane) 的受體 (Receptor) 結合而發揮作用。大多數細胞膜都有受體,通過它,藥物可影響細胞的活性,改變細胞的功能。
受體有特殊的結構,藥物和受體的結合就像鑰匙和鎖的關係;有些藥物只能和一種受體結合,另一些藥物則可以和多種受體結合。
不同的藥物和受體結合後,會產生不同的反應。結合後可以激活受體,觸發一系列反應,或是增加細胞功能或是降低其功能的,稱為激動劑
(Agonists);結合後阻止激動劑和受體的結合,阻斷或減低體內存在的一些激動劑
(如神經遞質
Neurotransmitter) 對細胞功能的影響的,稱為拮抗劑
(Antagonists)
很多激素雅 Hormones,神經遞質
Neurotransmitters
(如 乙醯膽鹼 Acetylcoline,組織胺 Histamine) 和藥物 (如嗎啡 Morphine, 苯腎上腺素 Phenylephrine) 都是激動劑 (Agonists)。
以嗎啡 (Morphine) 為例,嗎啡與中樞神經系統及消化系統中的鴉片類受體(Opioid Receptors) 相結合產生激動效應 (Agonistic Effect)。鴉片類受體被刺激會產生疼痛緩解 (Pain Relief),鎮靜 (Sedation),抗抑鬱 (Anti-depression),自我陶醉 (Euphoria),抑制呼吸 (Respiratory
Depression),便秘 (Constipation),藥物倚賴性 (Drug
Dependence)等效果。
納洛酮 (Maloxone/Narcan) 在化學結構上與嗎啡相似,卻是鴉片類受體拮抗劑 (Opioid Receptor Antagonist)。當納洛酮 (Maloxone/Narcan) 施用到人體,會與鴉片類受體 (Opioid
Receptors) 結合,把嗎啡類排擠於外,阻斷了嗎啡跟鴉片類受體相結合,因而阻斷了激動效應的產生。
氯苯那敏 (Chlorpheniramine / Piriton) 是第一代
抗組織胺 (Antihistamine);也是組織胺H1受體拮抗劑 (Histamine H1 Antagonist)。當過敏原 (Antigens) 入侵人體,會與人體中的嗜碱細胞 (Basophils) 和肥大細胞 (Mast Cells) 相作用放出組織胺 (Histamine),組織胺與組織胺受體相結合,激化一連串的過敏反應。氯苯那敏 (Chlorpheniramine / Piriton) 競爭與組織胺受體相結合,因而阻斷了組織胺跟受體的連結,得以阻斷了一連串過敏反應的發生。
無論激動劑 (Agonists) 或拮抗劑
(Antagonists) 都有其特定的醫療作用。
化學 (Chemical)
有些藥物沒有和受體結合,也沒改變細胞的功能,卻能產生藥效。
胃藥中的抗酸劑 (Antacids),就是憑着簡單的酸鹼反應
(Acid Base Reaction),減低或中和胃酸。
消膽胺 (Questran / Cholestyramine) 在小腸內與膽酸結合成不溶性化合物阻止其再吸收,隨糞便排出;由於體內膽酸 (Bile Acid) 減少,肝臟會再合成補充,合成膽酸的主要成份是膽固醇 (Cholesterol),無形中降低血漿中的膽固醇的濃度。
酶素 (Enzymes)
藥物與酶素結合,影响了酶素的原來活動能力。在醫藥治療上,多是用來抑制酶素的功能。例如:
膽鹹酶抑制劑 cholinesterase-inhibitor
氫離子泵抑制劑 Proton-pump Inhibitor (PPI):在胃壁細胞的細胞膜上分布著氫-鉀-三磷腺苷酶 (ATPase),該酶是形成胃酸分泌的最後途徑,將細胞外的 K+泵入細胞內,而將 H+泵出細胞外,H+ 與 Cl 形成胃酸 HCL,氫離子泵抑制劑 (PPI) 抑制胃壁細胞內的質子泵,產生抑酸效應。
非特異性 (Nonspecific)
非特異性 (Nonspecific)
非以上類別的,例如:
抗生素 Antibiotics 抑制細胞壁的合成導致細菌細胞破裂,干擾細菌蛋白質的合成或抑制復制核酸的功能。
通便丸 Senokot 直接刺激腸黏膜,作用在腸道平滑肌的神經,可以刺激大腸腸道的蠕動,達到緩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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