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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日 星期日

上醫治未病、中醫治欲病、下醫治已病


老夫未退休前曾教導職業安全與健康(OSH)及感染控制(Infection Control)。兩科都會利用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系統(OHSAS 18001 hierarchy)中的五個層次借題發揮。這五層次分別昰排除(elimination),取代 (substitution),工程控制 (engineering controls),行政控制 (administrative controls),個人保護器具 (personal protection equipment)。

在工作間發現危險,可把具危險性的工序或器具排除;或設計相對安全的工序/用具取代之;如無代替品,便要加與工程控制,減少危險,如安裝護罩圍欄等;繼而輔之以行政方法,如出指引,警告標誌,員工培訓等;最後當然少不了工作時的個人保護用品。

一里通百里明,對傳染病的控制也是如此。如這次的武漢肺炎,排除是首要方法,如把所有帶菌者都排除香港境外,不准入關,可一勞永逸,所以封關是必要手段;病症沒法取代,程序方法可取代,後知後覺已有帶菌者入境,已知疫情嚴重,便該決斷封關減少病症流入,更要查察隔離所有已來的武漢人;把懷疑及確診病症治療護理於負壓隔離室,以免病毒散播,負壓隔離病房便是工程控制的一種;封關,隔離武漢來客,提升警戒識別,宣傳教育,採購口罩手套,立戴口罩法,以至抽生死籌等都是行政控制;最後,人人都知的是要配戴口罩,眼罩,保護衣等保護物品免被傳染,以保個人安全。

防範於未然,五步曲的第一步最重要,可惜政府無良無知無恥,遲遲不執行。幾許專家,政黨,知名人士苦苦相諫下,只是虛與委蛇,勉強封幾個人流不多的關口,於疫情無大幫助。不得以下,為己為人,醫護以罷工作脅,要求封關。

坊間支持罷工的人多,基於種種原因,反對的當然也不少。老夫支持罷工!這絕不是怕死,也不是逃兵。老夫沙示期間出生入死,也經歷過禽流感豬流禽的年代,毫不退縮;如仍未退休,這次老夫一定罷工。

《內經˙素問˙四氣調神論》曰:“是故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此之謂也。夫病已成而後藥之,亂已成而後治之,譬猶渴而穿井,鬥而鑄錐,不亦晚乎!

家中水浸,不先斷絕水的來源,不把漏水的喉管先修理,,而頻頻抽水抹水,於事無補。上醫治未病!把疫情遏止最重要的不是治療病症,也不是人人做足防護措施,而是不讓疫症傳入。醫護罷工要求封關便是治未病的最終手段,雖千萬人吾往矣,是上醫所為。曲突徙薪無恩澤,焦頭爛額為上客,一般下愚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指罵叱責在所難免。

事實上,如疫症蔓延,以其規模之大,一定會拖垮香港的醫療體系。那時罷不罷工已不是問題,那時香港人會被逼與世隔絕,坐等大患臨身。

<鶡冠子.世賢>
煖曰:「王獨不聞魏文王之問扁鵲耶?曰:『子昆弟三人,其孰最善為醫?』扁鵲曰:『長兄最善,中兄次之,扁鵲最為下。』魏文侯曰:『可得聞耶?』扁鵲曰:『長兄於病視神,未有形而除之,故名不出於家。中兄治病,其在毫毛,故名不出於閭。若扁鵲者,鑱血脈,投毒藥,副肌膚間,而名出聞於諸侯。」

世人眼中醫術最佳的,是否就是最佳?在醫院中營營役役廢寢忘食做生做死,又那及封關防疫來得更有效?

支持罷工!

罷工無罪,封關有理!

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醫療事故 9/2018

伊利沙伯醫院9月發生醫療事故,一名嚴重急性肺炎及呼吸衰竭、需吸高濃度氧氣男病人轉送至深切治療
部期間,氧氣樽無接駁膠囊復蘇器(氣泵),令病人轉房期間未能吸入高濃度氧氣,抵達深切治療部後一度心跳停頓,其後死亡。調查委員會昨公佈結果。老夫對調查的結果和建議很不以為然,有如下意見,公佈中說到:

(一)起因是參與急救的護士對處理突發情況經驗較淺。這是起因?經驗不足與不按指引不跟既定程序是兩回事。如果一切做足,運送途中病人情況突然變壞,護士不察覺或措手不及不知應變,那可能是經驗不足。但有核對清單而不用,不跟指引,這是無知,懶散,疏忽或托大,跟經驗完全扯不上關係。老夫真想知那護士年資是多少?

(二)委員會認為即使沒有發生事故,病人的臨床情況亦可能沒有顯著分別。這是自其說,是護短的說話,也是廢話。[可能沒有顯著分別],換句話說,亦即可能會有分別。如果預期臨床結果沒有分別,那為什麼還要送到成本昂貴的深切治療部,浪費了寶貴的一張床?唯一理由是送到深切治療部,結果可能有好轉,有分別!
調查結果用上[可能]這些模稜兩可的虛字,這報告是不及格的!
(三)委員會建議醫護人員運送情況危殆的病人前,須檢查及記錄所需儀器,同時要先盡量穩定病人病情。不知這委員會是怎樣去調查,調查些什麼?委員會不知伊院早在2011年已經有內部運送病情危殆病人的指引及核對清單嗎?

這建議是轉移視線避重就輕。有指引及核對清單而不依,報告就應該轉調。針對不依指引,有法不依的行為而作出建議。

(四)如有困難應向其他較資深同事求助。事故是發生在晚上十時,據老夫所知,病房一定會通知夜更護理主任調動支援人手;護理主任應該知道護士的年資,亦有責任了解病房及病人的狀況,作出相應安排。

建議的所謂向其他較資深同事求助,事實上已經做了,但護理主任是否充份執行其職責,報告沒提及,可能委員會調查不徹底,不知這程序吧。

調查委員會是由一些職位高年資深的人士組成,包括醫生,護士或其他職級。曠日持久的做出一份如此差勁的調查報告,如果不是奉旨敷衍了事,故意大事化小欺騙市民,就該是無知無能。無論是什麼,就是這樣的一班人去把持管理,統治醫院及醫管局,難怪香港的醫療日差一日。







2017年3月13日 星期一

伊院開錯腦

老夫在伊院腦科工作七年,從未遇過左右不分,應開右腦但開錯左腦的事故。

女病人右頭顱內動脈血管瘤出血,病況不可以說不嚴重。病人入院,詳細的身體及腦神經檢查是不可或缺的。粗略來分,右腦控制身體的左半部,左腦控制身的右半部。病灶在右面,身體左半部份自然備受影響,無需腦外科的專科醫生,就算是實習醫生,也很容易診斷為右腦顱內出問題(伊院腦外科是不收實習醫生的)。醫生會不看病歷,不看病徵,單看造影嗎?電腦掃描等造影只不過是更精準地顯示出病灶的位置,高永文所謂的[錯誤來自源頭,醫生看病人造影檢查時已看錯左右]不攻自破。

不是強調團隊精神,不是強調交叉核對嗎?怎可能一人決定一切?其他醫生呢?護士呢?他們去了裡?都是專業人士,都是有識之士呀!怎可能左右不分?只要仍有一個人有警覺性提出質詢,意外便不可能發生。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什麼暫停核對程序(Time Out),都是交功課的門面功夫,老夫覺得是整個團隊的責任,人人都得過且過,人人都少做少錯,更多的政策和程序都是徒然。

不過是一個人的大意,便戳破了醫管局的神話。

高永文雖是骨佬(骨科專科),但這只是醫科的ABC,他竟然也不大了了,看來他的醫術也不怎高明。濫竽充數,不懂行政,不擅行醫,可以休矣。



2016年12月23日 星期五

道不同不相為謀

上星期還只是說[思退],豈料今天已成為事實。又失業了,老夫今天向院舍辭職,因仍在試用期,一星期後生效。下星期上班該無所事事,面壁五天。

以老夫性格,退了休就不該再工作;無須大義凜然說理想,但接受聘任之餘,也該做得開開心心,有違自己意願,不合自己原則的工作,不做也罷。

導火線是肺癆病,即肺結核。事緣前天傍晚老夫已放工,院舍接到容鳯書診所的電話,說一院友的痰液塗片顯微鏡看不到有抗酸性菌(sputum smear x AFB),可是痰液培養卻顯示出肺結核菌 (sputum culture x AFB)。老夫管理傳染病隔離病房近十年,一聽報告便知龍與鳯,立刻電話指示把這院友隔離。

根據衛生署的指引,所有患上空氣傳播疾病的院友,都要送院治療,直至化驗檢查為陰性時才可回院舍生活。老夫於是指示護士安排院友到急症室。此時剛好有聯合醫院的到訪醫生(visiting MO)在,便請求她寫轉介信,怎料她知道痰液塗片是陰性,便說這並不是開放性肺結核(open TB),無須送院。

此路不通,護士便電話聯絡院長請求指示 (院長也是醫生),豈料換來的是同一決定,痰液塗片是陰性,並不是開放性肺結核,無須送院。

老夫知道此決定後,頓感無能為力。以老夫的認知,基於很多原因,痰液塗片找抗酸性菌的成功率不高,有百分之五十的機會是看不到抗酸性菌。為增加準確度,通常做法是要連續做三個樣本,每個樣本的採集最少要相隔八小時;而痰液培養的結果是更有診斷性的。換句話說,就算塗片是陰性,如果痰液培養是陽性,也可以診斷為患上活動性肺結核 (active TB)。奇怪的是無論世衛或美國的疾控中心(CDC)都不用 (open TB) 而只分類為潛伏性肺結核 (latent TB) 和活動性肺結核 (active TB)。

更可笑的是院舍比較像樣的,有抽氣通風較好的所謂[隔離室]己安排住上女院友,嫌煩下也不作相應調配,而把這[不是開放性肺結核]的院友安排到四面是牆,無抽氣不通風連窗也無一個的[隔離室]過夜。

一宿無話,昨午開會時,院長仍堅持此院友並非患上開放性肺結核,無須送院留醫,老夫不得不反駁他,並付上醫學文件作證,院長只看不語。

下午,安排院友到診所覆診,診所二話不說,送他入院留醫。事有湊巧,入住的竟是老夫以前管理的隔離病房。今午,老夫打電話到病房探聽,證實了院友是患上活動性肺結核,而在伊院做的痰液塗片檢查也呈陽性。於是老夫把這消息轉告院長,順道遞上辭職信。老夫以一護敵二醫,雖又贏一役,可又掉了崗位。

在這上班不過月餘,卻一而再,再而三的遇到不符合自己標準的做法,加上院長的顢頇,老人院係咁既,無謂再摶了。不知為什麼,這個多月老夫身心俱疲,又不是什麼體力勞動的工作,卻沒一天不累,大概就是受這些無形的壓力所影響。


不做了,一可明哲保身,二可保命,算得上是上上的抉擇。

近日幾件宗事件,大概只是冰山一角吧,可已足以反映出護養院的水平,更可以看出部份醫生的質素,盡信醫不如無醫,信乎?

2016年10月1日 星期六

醫生不是救世主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昨天蘋果日報有一綜新閒,報導的是仁安醫院兩醫生簽紙替病人做白內障手術。

老夫擱筆多時,可是見到這新聞不禁技癢又要大抒己見。

報導中簡單幾句,[仁安醫院],[白內障手術],[癡呆病人無家屬簽同意書],[由兩醫生簽紙],便足以顯露出那兩個醫生的自大, 傲慢和無知。

做手術簽同意書是一項保障醫生,同時也維護病人權益的程序。有關簽署手術同意書的正確做法,行內人大都是蕭規曹隨,並無認真瞭解。正常情況下,問題不大,但面對特殊情況時,要不是像這兩位醫生般馬虎從事胡作非為,便是不知所措。

原則上,同意不一定要白紙黑字,口頭協議也是有效的。1984 年亞洲電視跟無綫電視口頭協議聯合洽購1988年漢城奧運會香港地區的播映權,但亞視於1987年宣布奪得漢城奧運會獨家轉播權,引起無綫不滿,入禀法院指控亞視違反協議,最後亞洲電視被英國樞密院判敗訴,此案例證明了口頭協議的法律效力。話雖如此,但口講無憑,要指證一個人曾口頭說過同意過些什麼並不容易,還是白紙黑字較實際。

在醫院裡,一般簡單少傷害性的檢查,比如量血壓,探熱,用聽診器聽體內的聲音,以至抽血,都是用默許法(Implied Consent),告知病者將要做的程序,病人不表反對,尋且表現合作,便算同意。可是一些比較高危的,如開刀做手術,如支氣管鏡檢查等侵入性(Invasive)的檢查,以至要注射顯影劑的造影檢查等,都要病人簽同意書(Written Consent)。一些敏感的檢驗,如抽血驗愛滋,更必須得到病人的同意。據說,現在要用器具束縛病人,也要病人家屬簽同意書。

可是,誰可以簽同意書呢?小孩可以嗎?香港法律並無訂明多大年齡所簽的同意書才有法律效力。一般的要求是簽者必須神智正常,有分辨能力,明白檢查或手術的目的及過程,知道箇中利弊和風險,副作用和併發症等。但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病患,比若未懂事的小孩,此次事件中的癡呆病人,精神病患,昏迷人仕等,便需父母 (Parent)或監護人 (Guardian) 簽署同意書,或得法官的授權 (Court Order).;監護人 (Guardian)者,更是經法庭指定的機構或人仕,而非人云亦云,自以為是的監護人。香港醫護在實際執行上,很多時也會隻眼開隻眼閉的,讓較親的家屬簽同意書。

在生命尤關,急不容緩的情況下,卻又找不到合法的人簽同意書時,才會由兩位醫生簽紙(Sign by two Medical Officers)證實及記錄手術的重要性和急切性。非關生死可以暫緩的手術,如新聞中的白內障手術,法律上應該等家屬簽署或向法庭申請,而非自以為是救世主,說要做便要做。

這宗新聞有兩個無人提及的疑點:(一)仁安是私家醫院不是善堂,替病人做了沒有家屬同意的手術,誰付賬?先斬後奏, 打死狗講價?這兩個醫生也許不知[由兩醫生簽紙]的原則,也不該利慾昏心至不擇手段吧。老夫猜想,醫生與家屬間也許還有些不可告人之事未洩露。(二)護士誇言是病患的倡議者代言人(Patient Advocate),護士對簽手術同意書的指引,一般比醫生熟悉,病房的護士和手術室的護士,此次可有對醫生作出規勸,據理力爭?或是跟這兩個醫生一樣的無知?香港護士書讀多了,學士碩士博士比比皆是,護理為何衰落如此,老夫真的很無奈。

醫生扮演救世者的角色,未必是好事,行內人如不認識耶和華見證者(Jehovah’s Witnesses)對接受輸血的立場,跟醫護的衝突和法庭的案例,那見識未免太少了。



2015年8月24日 星期一

醫護示範

今天看報,讀到結合電動心肺復甦法及人工肺的急救技術,內容介紹瑪麗醫院有關這新技術的先導計劃。

先入眼簾的當然是照片,老夫不才,更可能是挑剔,這幀照片老夫看在眼裡有點不是味兒,一下子便看到五處有問題的地方。

行內人,行外人不妨用心看一看,那裡有問題。


如能把問題全都找出來,恭喜,你該是以人為本,有資格的行內人。

看不出?沒問題,按滑鼠左鍵在下一行起往右往下拉,看看答案。

一。沒動手的一男一女戴口罩,動手的這位男士(?醫生)為何不戴口罩?
二。他是在接駁人工肺(ECMO)的喉管吧,這該是無菌操作,為何這樣馬虎?手套也不用,遑論其它無菌操作的必需用具/品,
三。為何病人腳上穿了鞋?
四。病人左手應放在床的範圍內而不是飛出床外,以致容易被物件碰到弄傷,
五。呼吸器的喉管不應吊高,這樣會讓喉內的[積水]倒流入病人的氣道。

這都是老夫的愚見,是否中肯,同意與否,自己決定吧。




2015年7月12日 星期日

生理監察儀 (physiological monitor) (二)

老夫不是專家,對生理監察儀的認識及護理技巧,不算得博大精深;畢竟在腦科時也曾涉獵研究當中學問,所知的用來傍身,行走江湖卻綽綽有餘。
生理監察儀一般都可同時監察多項生命特徵,包括血壓 (Blood Pressure - BP),心跳 (Heart Rate),呼吸 (Respiratory Rate),體溫 (Body Temperature),血氧飽和度  (SpO2),當然也會有心電圖波形 (Electrocardiogram Waveform) 的展示。
要監察這麼多不同種類的生理情況,除了監察儀主機外,當然少不了各種附件及傳導線,例如無創血壓袖帶 (NIBP Cuff),心電圖電極片  (ECG LEADS)  及導線,體溫探測器,血氧傳感器等等。當中最要注意最講究的自然是心電圖電極片的擺放位置;相對來說,其它的附件安放都是眼見功夫。
普通病房的監察儀一般來說都是利用三個電極片來監察心臟,如無明確要求,安放在V1的位置上便可(RA在右鎖骨下方,LA在左鎖骨下方,V1則緊貼胸骨右緣,在第四肋骨間隙),看附圖。
心電圖波形展示,要注意心跳的快慢,有否心律不齊(Arrhythmia),有否急性冠脈綜合症(Acute Coronary Syndrome)等,但要求現今的護士看懂心電圖似乎是苛求了,但對心室心律過速 (Ventricular Tachycardia - VT),心室纖維性顫動 ( Ventricular Fibrillation - VF),心房撲動 (Atrial Flutter),心房纖維性顫動( Atrial Fibrillation - AF),異位心摶 (Ectopic Beat) 這幾種常見心率也該有基本認識吧。閒話一句,老夫那年頭求知若渴,為了能夠閱讀心電圖,也曾買了幾本有關書籍埋頭苦讀;如今科技發達,網上教材比比皆是,但隨便問一位護士對心電圖的認知,肯定令人失望,能一知半解的已是異數。希望他們知道波形成平線 (Flatlined ECG) 代表些什麼吧。
除了監察心電圖波形展示,其他的數據當然也要關注,但比起心電圖,其他的可說是簡單得多,因無論血壓,呼吸,體溫,以至血氧飽和度,大都是以數字展示。話雖如此,護士們卻也常掉以輕心,如忽略了上下壓的要求,如輕視了呼吸的模式等。
最重要的,還有各種高低警示參數 (Alarm Parameters) 的調教。因應不同情況,各類警示參數的預調也有不同,比如腦科病人的血壓高低警示參數一般都調教得比較高;慢性阻塞性肺病的血氧飽和度警示參數調教得比較低。
當監察的生命特徵高出或低過預調的參數時監察儀便會發出包括閃燈和聲響的警示,使醫護能對問題作出適時迅速的對應。
一法立,一弊生。監察儀警示本來是用來提醒警戒醫護,但使用不得其法,便會延誤了醫療救醫的時機。很多時因調教警示參數不得其法,以致頻頻發出警示,甚為擾人,護士們於是把警示聲關了(Mute / Silence the Alarm)。大件事了,以為有問題時會有警示提醒,但又把聲音杜啞;習慣了依賴監察儀,有問題時又聽不到警示聲,結果可想而知,受害的當然又是病人。
伊利沙伯醫院便曾發生過嚴重醫療事故,監察儀上心電圖波形早己展示成直線,但因關閉了警示聲了,醫護無人得知,最後由病者家屬發覺病人己死,鬧出牽連巨波。
有調查顯示,使用生理監察儀的四大常見問題為(一)儀器沒有適當接駁(Equipment Not Connected) (二)沒有對警示作出適當的反應 (Inadequate Response to Alarms)(三)關了警示提聲(Alarms Silenced)(四)儀器故障(Equipment Failures)。使用生理監察儀而不了解儀器的運作,不重視以上四大問題,老夫認為返璞歸真,不用更好了。
早兩星期老夫為一學生作全人護理評估 (Total Patient Care Assessment),便因關了生理監察儀警示提聲這過失而不讓她合格。






2015年7月5日 星期日

生理監察儀 (physiological monitor) (一)

近日老夫頻頻出擊為護生作全人護理(Total Patient Care)評估 (Assessment),進出病房多了,觀察到一些行內的問題,不吐不快。
醫療科技日新月異,護理訓練卻相對落後。護理教授們都傾向理論的傳授,事實上不得不如此,他們都是躲在象牙塔裡少出病房,臨床上己脫節。可悲的是這樣的訓練有點本末倒置,不懂臨床護理的,還可以稱作是護士嗎?
是護士!有些自以為是的組織把護士一詞改稱為護理員,理由是越來越多男性幹這行,護士是女性專用似的,真不知所謂!這樣看來,一本論語都是為女性而寫,論語裡說[士]的時候多的是,[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
言歸正傳,生理監察儀 (physiological monitor)不算是新事物了,老夫那年代己有之,只不過現今的生理監察儀更先進,功能更多更善吧。以前在普通病房,物以罕為貴,不經易使用生理監護儀;現今生理監察儀己不單是深切治療病房和心臟病加護病房的玩意,在普通病房,舉目皆是,差不多變成基本的儀器。
生理監察儀的護理,再不應該是高深的學問,而該納入護理的基本訓練中。可是,全港好像没有那所訓練機構有此動機有此課程。更可悲的是老夫曾向無數的護生和註冊護士查問有關生理監察儀的知識和相關護理常識,能給出正確答案的竟寥寥無幾。一葉知秋,見微知著,嗚呼,專業淪落如此。
結果病房擺放生理監察儀,只是用來裝飾嚇唬人,讓有責任的護士定時抄錶,記錄血壓脈搏呼吸動脈血氧飽和度等一大堆的資料。臨床上該如何利用生理監察儀加强對病情的監控則莫宰羊矣。更甚者,有些護士更視生理監察儀為厭惡物,一則對之完全陌生不懂應用,二則常被監察儀的警示聲(alarm)打擾,非常惱人;最後,生理監察儀變成一件可有可無,幫助不大的儀器。
護校沒教的臨床技能和學問多的是,老夫早就說了護士訓練追不上醫療發展。護校雖然無教,日常工作經常遇到的,臨床上實際須要操作的,也該主動去學習吧。腦袋異於常人的老祖宗愛恩斯坦曾說[離開學校忘掉一切,才是學習的開始](you only really start learning once you have left school and forgotten what you learnt there),可惜大多數的護士都沒這樣的智慧去洞識玄機。


2015年5月30日 星期六

檢疫及隔離



昨天看報,見南韓竟讓一個跟新沙示病患有緊密接觸,該檢隔離的人離境上機抵港轉惠州,己覺離譜,正想今天有閒在家為文攻伐之,怎料今天看報,再見到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的言論,跟南韓的做法竟不相上下,不遑多讓。高永文說只以電話接觸到兩名韓國遊客(跟患者有接觸),亦未有相關法例可強制他們接受(檢疫隔離)。

經二零零三年沙示一役,對疾病的傳染,任何國家都該是嚴肅正視,也必定會有關於傳染病檢疫及隔離條例的制定。南韓讓疑人離境,是南韓的荒謬與失責;高永文不強制嫌疑接觸者檢疫,是高永文的愚昧。

高永文在醫管局居高位多年,2003年沙示時更曾指揮抗疫;如今則身為食衛局局長,竟然不知香港法例第599A條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不是尸位素餐是啥?

想深一層,高永文就是不知,也該有技術官僚提點的,有如此的決定及做法,背後一定有政治原因。讓老夫戳穿他,如此犧牲港人,置港人福祉於不顧,該是怕傷了兩國人民的感情,壞了兩國貪官的聯誼。

騙得了他人騙不了老夫,老夫管理傳染病房十年,對相關條例的認識總比一般人多。沙示一疫,豬流感一疫,衛生署出了不少檢疫及隔離命令,不知關了多少人。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599A章第22條己有明確授權衛生主任作出檢疫及隔離的命令


不單止人,第 24條說明懷疑受感染的物品也可隔離。




第 28條說明如果在醫院檢疫隔離的人想逃走,該院的任何員工可把他截停及扣留。任何人妨礙工作員工或協助被隔離人士逃走,也是違法。





第 30條說明未經准許,任何物品帶進或帶離受隔離的地方也是犯法。



第 32條說明自知屬傳染病接觸者,因身處公共交通工具,公眾塲所,娛樂場所等等而引致其他人蒙受被感染的危險,也是犯法。




白紙黑字,無容抵賴,虧高永文竟然可以講出 [亦未有相關法例可強制他們接受]這樣的謊言。老夫以前認識的高永文是謙謙君子,想不到一沾政治,一有權力便如此不堪,這樣腐敗。警察執法兒戲,衛生處執法不嚴,仍是這句:香港人如仍甘於逆來順受,那自求多福好了。